根据外媒报道,沉没的集装箱船“MSC ELSA 3”号的船东表示,他们对5月25日在喀拉拉邦海岸发生的事故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上限为132亿卢比(约合11亿元人民币)。这一数字与喀拉拉邦政府提出的9531亿卢比(约合770亿元人民币)的赔偿要求形成了鲜明对比。
根据高等法院的指示,一份公告已在喀拉拉邦的两家主流日报上发布,呼吁所有潜在的索赔人,包括货物所有人和当地渔民,在2025年9月18日之前提交索赔,这一日期与下一次法庭听证会日期一致。
船东们正在尝试根据国际储备货币特别提款权(SDR)设立约132亿卢比的限制赔偿基金。他们援引了1958年印度《商船法》第352A条,该条款与《国际海上运输赔偿责任限制公约》(LLMC)规定的全球标准一致。如果获得批准,这将使所有索赔限制在该基金范围内,同时保护公司资产免受扣押。
在法律程序中,地中海航运公司(MSC)已寻求永久禁令,以阻止对其船只进行任何扣押或查封。专家认为,尽管这可能有助于该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保持运营的连续性,但可能会大幅减少受影响方所能获得的赔偿。
喀拉拉邦政府强烈反对这种限制策略,称该事件导致了广泛的生态破坏以及当地渔业社区的长期经济损失。官员们坚称,他们提出的巨额赔偿要求是合理的,依据包括“污染者付费”原则、宪法中关于生命和环境保护的权利,以及印度在《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等国际协议下的义务。
海事律师哈里什·瓦苏德万指出,在此次事件中,地中海航运公司存在安全规程上的疏漏,包括危险货物装卸问题和在披露货物运输关键信息方面的延误,这些都表明该公司存在疏忽。他指出,根据印度2017年的《海事法》,如果能够证明存在疏忽,法院有可能推翻《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的保护。
5月25日,集装箱船“MSC ELSA 3”号在科钦附近运输数百个集装箱时沉没,其中一些携带危险货物,导致大量石油泄漏和污染,影响了从阿拉普扎到特里凡得琅的海滩。
报道称,此次事故造成了广泛破坏,包括毁坏的捕鱼设备,导致许多家庭陷入经济困境,一些甚至不得不典当贵重物品或彻底放弃捕鱼。
渔民对这场灾难持续干扰感到沮丧,同时由于国际法律框架倾向于保护企业而非受环境灾难影响的个人,他们感到自己被剥夺了获得公正的机会。
印度绿色和平组织的阿姆鲁塔(S.N. Amruta)谴责了所谓的“企业疏忽”,即MSC在事故发生后对长期环境损害造成的后果视而不见,呼吁建立先例,防止污染者通过法律漏洞逃避责任。
阿基兹·法鲁克(Aakiz Farooq)进一步将泄漏到海洋生态系统中的塑料颗粒描述为“慢暴力”,警告称它们对世代构成威胁,会渗入像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名录的曼纳尔湾生物圈保护区内的红树林或海草床这样的重要栖息地。
对于这些指控,地中海航运公司驻喀拉拉邦的负责人雅各布·乔治表示,这是一起意外事故,并强调在船只沉没后立即与当地有关部门展开合作。目前,已从科钦至拉梅斯瓦拉姆的沿海地区收集了超过一千吨的残骸,这期间得到了日薪工人的协助。
他指出,赔偿的决定最终将取决于司法裁决,公司将尊重这一裁决。然而,最近渔民在海上举行抗议活动,悬挂横幅质疑当地对于沉船事故后果的责任分配,公众的不满情绪逐渐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