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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韩国法院做出了重要裁决,要求设计方赔偿船厂14亿元韩元,船厂则需向船东支付20亿元韩元。这一判决是针对围绕韩国首个国产LNG液货舱技术“KC-1”长期争议所做出的关键裁决。两艘价值3亿美元的“国产”LNG船自2018年以来一直处于长期停航状态,损失已超过3亿美元,这一本来备受期待的国产化项目让韩国船企付出了巨额代价。

在设计“KC-1”时出现了频繁问题,三方参与均遭受重大损失。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20合议庭最近裁定,韩国天然气公社需向三星重工支付约2995.97亿韩元(约合2.03亿美元、14.2亿元人民币)。而根据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的裁定,三星重工已向船东韩国SK海运公司支付了2.9亿美元(当时约合20.55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金。法院认定韩国天然气公社对“KC-1”LNG液货舱缺陷负有责任,但也部分认定了三星重工的责任,将韩国天然气公社的损害赔偿责任限定为2.9亿美元的70%,即2.03亿美元。因此,三星重工将损失8700万美元(约合6.1亿元人民币)。

韩国天然气公社表示将根据法律程序作出应对。该液货舱项目旨在减少对法国GTT公司的依赖,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尽管“KC-1”与GTT公司的技术相当,但因缺乏实用案例,海外船东不愿采用。

为了弥补损失,韩国三大船企正在推进第二代LNG液货舱技术“KC-2”的开发。2024年,首艘搭载“KC-2”的LNG加注船“Blue Whale”号交付。该技术的改进提高了安装便捷性和经济性。三星重工还成功交付了搭载“KC-2C”液货舱的7500立方米LNG船,这标志着该技术首次在实船上应用。通过“KC-2C”的成功应用,韩国船企希望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认可,推动韩国型液货舱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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