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8月12日中美双方同步发布的《中美斯德哥尔摩经贸会谈联合声明》,双方就关税问题达成最新阶段性协议,核心内容如下:
双方暂停对彼此商品加征的24%关税,为期90天。
美方行动:
修改自2025年4月2日第14257号行政令,自8月12日起暂停对中国商品(包括港澳地区)加征的24%从价关税,期限为90天。保留剩余10%的关税。
中方行动:
同步暂停对美国商品加征的24%关税90天,保留剩余10%的关税。暂停或取消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如技术出口限制、市场准入壁垒等),遵守日内瓦联合声明的承诺。
这90天的窗口期有助于双边企业降低贸易成本,特别对机电、化工等关税敏感行业非常有利。双方都保留了10%的“底线关税”,显示彼此之间的互信仍然有限,未来的谈判可能会集中在剩余关税和结构性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