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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销售无充电器的IPhone,苹果公司(Apple)与巴西消费者保护机构Senacon发生法律争议。23日,巴西联邦区司法局(SJDF)第17联邦法院法官迭戈·卡马拉·阿尔维斯(Diego Camara Alves)认为,禁止苹果在巴西实施这一销售策略是监管机构的“滥用职权”。


巴西网站“tudocelular”报道,今年9月,巴西司法部判定苹果公司销售手机设备时不附带充电器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下令暂停iPhone在巴西市场的销售,并对其处以数百万美元的罚款。然而,苹果仍然未改变其销售策略。


本月21日,巴西监管机构从联邦区(Distrito Federal)多个苹果零售商店扣押了“数百部iPhone”。此后,苹果申请保全措施,希望能继续销售iPhone,直到争议作出最终裁决。



根据巴西网站MacMagazine于23日发布的一份法庭文件,阿尔维斯批准了执行保全命令,允许苹果公司在最终判决作出前继续销售不带充电器的手机。这位法官认为,Senacon的决定违反了公正性,且仅针对苹果公司进行处罚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事实上,包括三星(Samsung)在内的其他品牌手机制造商也在销售部分型号的智能手机时不再附赠充电器。


他还指出,这种做法不只存在于手机市场,其他电子产品的销售中也存在不附赠配件的情况。因此,苹果公司这一销售策略并不违法,也未侵犯消费者应有权益。


苹果巴西公司发布声明,坚称其业务运营程序“符合当地法规”,并重申在iPhone12、iPhone13和iPhone14手机销售中不再附赠充电器的决定是其可持续承诺的一部分,该承诺的目的是到2030年实现供应链和产品的100%碳中和。


该公司称:“充电器是我们产品中,锌和塑料用量较大的一样,取消附赠充电器的决定有助于每年减少200万吨碳排放量,相当于减少了50万辆汽车一年的碳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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