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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司法部周四(12日)指示巴西全国900多个消费者保护组织(Procons)对苹果和三星提起行政诉讼程序,因为这两家手机制造商在销售手机时没有包含电池充电器。


司法部下属机构消费者秘书处(Senacon)在一份说明中指出,销售手机时不包含充电器这个事实可能存在违规,要求各消费者保护组织进行调查并向这两家公司要求作出解释。“甚至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确保巴西消费者感到满意。”司法部长安德森·托雷斯指出。


据消费者秘书处秘书长罗德里格·罗卡(Rodrigo Roca)透露,苹果公司在销售手机时撤掉充电器的突然行为使圣保罗的消费者保护协会对它处以超过1050万雷亚尔的罚款,而福塔雷萨(Fortaleza)市的消费者保护协会则对苹果公司和三星公司总共处以2600万雷亚尔的罚款。


据消费者秘书处的数据,如果巴西一半的消费者保护协会对两家制造商各处罚1000万雷亚尔,他们将需支付约90亿雷亚尔。


两年前,一项建议调整《消费者保护法》的PL 5.451法案就转至巴西国会审阅,根据该项建议,所有制造商都必须在手机和任何需要充电器、电池和耳机的电子产品中都保留这些配件。


三星公司表示,他们一直在对消费者保护机构关于其充电器政策的要求作出回应,消费者可以在购买手机后30天内领取充电器。


“公司决定,为所有购买在巴西生产的Galaxy S21 5G、S21+ 5G、S21 Ultra 5G、Galaxy S21FE 5G、Galaxy S22 5G、S22+ 5G和S22 Ultra 5G、Galaxy ZFold3 5G和Galaxy ZFlip3 5G产品的消费者提供免费插电式充电器,这项规定在这些产品的生产期内永久适用。充电器的领取须遵守相应的规则,其中包括从开具发票起30天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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